【2020 知识产权宣传周】发明专利加快授权的3种途径(最快3个月)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次
庆祝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 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 尊重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常常会问
有没有什么办法
可以加快专利审查程序呢?
随着发明专利在中国的申请量持续增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的审评周期已经有较大缩短。2019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为22.7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为20.5个月。
01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 年底首先和日本特许厅签订了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协议,启动了中日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后又陆续与其它多个国家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签订了项目协议。最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阿根廷工业产权局的PPH试点于2019年9月2日已经启动。
PPH的优势在于:审批快、节省费用和授权率高。从PPH请求到结案周期大约为11.9个月,一通OA平均数为一次,且授权率高于正常途径。同时,国家局并不收取PPH的官费。
因此,申请人可以选择PPH途径,提交来自参与PPH的海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部门或PCT 国际阶段的工作结果作为该发明专利在中国审查的参考,从而加快该发明专利在中国的审查进度。
02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优先审查”可在发明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9月25日发布的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的第二十三点,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申请人可以根据该办法选择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加快发明专利在中国的审查进度。
03
专利预审是指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缩短专利申请授权周期。专利预审制度具有审查周期短、非法定程序、以专利质量为导向、聚焦产业和新技术与关键环节的创新等为特点[8]。
2019年11月2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目前已在全国建立25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笔者将这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名称和主要负责的技术领域总结在下表中:
通过预先审查并加快的案件,其授权周期会大大缩短,发明专利的授权周期从22个月缩短到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请专利预审的专利申请具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下列各项专利申请,不得通过快速审查通道进行办理: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其次,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专利预审”的,针对专利局发出第一、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必须分别在10个、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意见。若在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中申请人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后仍未满足授权条件的,该专利申请自动转为普通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