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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泰安市科技局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功能区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 2017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高企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实行网上办理,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7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具体认定程序见附件1。

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每家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1次。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高度重视,要加大高企认定辅导与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力度,按照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做好预审辅导工作,完善与财税等相关部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不提倡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编写申报材料。

(三)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认定办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四)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企业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 + 三张光盘(文件名:企业全称;格式:PDF),具体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见附件2至11。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于受理截止日前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9)(各一式四份)报送市科技局,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材料报送地址:泰山国际会展中心 市政务服务大厅E11科技局窗口。

申报材料咨询:黄劲  联系电话:8538139。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高新科   6991149

市财政局税政科   6221736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 6138069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0/4/30/art_13360_9070653.html)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doc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doc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doc

5.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doc

6.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doc

7.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

8.中介机构声明书.doc

9.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10.申报材料目录大纲.doc

11.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和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doc

12.县市区、泰安高新区科技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泰安市科技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税务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