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上半年山东省发明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7-05 浏览次数:次
全市有关专利申请(权)人、山东省专利资助集中兑付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上半年发明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我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省级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济南市2020年度上半年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及PCT专利申请(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
1.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是指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月1日—6月30日的专利(注:此日期以专利证书上的授权公告日为准,不以专利授权通知书上的发文日为参考)。
2.PCT专利申请,是指国际申请日为2020年1月1日—6月30日的PCT国际申请专利。
二、资助标准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000元/件。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2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1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3.PCT国际申请:职务发明1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4000元/件。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
2.专利权人身份证明:
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专利授权、申请相关材料: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首页复印件1份;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各1份;
PCT国际申请资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的书面意见复印件各1份。
(二)其他证明材料
1.因为一件专利只给予一次资助,若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只能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资助,同时须提交其他有资助资格的共有人同意证明(共有人为省外的,无须再提供同意证明;其他共有人为单位的,须在证明上加盖公章,其他共有人为个人的,须在证明上签字并附上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2.如收款人单位名称与专利权(申请)人名称不一致,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或“情况说明”或“公司关系证明”。(不论专利权人对此专利做多少次变更,都以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为资助对象)。
3.对于同一个专利权人提交的多份资助申请,只须提供一份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但要提供多份资助申请的汇总表。
(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件,按一式一份提交。其中职务发明的纸质材料中《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除签名外均应打印,并加盖单位财务章;其他材料均应盖公章;非职务发明的所有纸质材料均应有专利权(申请)人的签名。
(四)申请人需提供《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的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此处为单位名称)省局资助(职务发明)”;***(此处为申请人姓名)省局资助(非职务发明)。
(五)相关表格详见本通知附件。
四、其他事项
资助申请人或单位应当在《申报表》中明确住址或单位地址的所属区县,以免影响资助资金拨付。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申报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及纸质材料报送至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受理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24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联 系 人:邹磊、孙凯
联系电话:13065040137;66608862;66608861
电子邮箱:ipoxx@jn.shandong.cn
受理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818、819房间。
附件1:集中兑付单位名单.doc
附件5:共有人同意书.xls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