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29 浏览次数:次
区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64号)、《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2020〕8号),《2020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济市监办〔2020〕79号)等文件规定,和市局《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济南高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2019年度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以单纯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机构不属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二)申报单位拥有一支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团队。
(三) 申报单位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一)承诺书。
(二)《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报书》。
(三)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营业收入明细的对应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所做出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申报单位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税务部门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6.申报单位知识产权、财务等管理制度。
四、培育目标
(一)城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期满(2019-2021年),培育一批年度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性运营服务机构。
(二)知识产权运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知识产权转让及许可、布局分析、价值评估、导航分析、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贯标、咨询服务、投融资、证券化等知识产权服务类收入。
(三)城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期满(2019-2021年),对2021年度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运营服务机构给予资助。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word版可编辑申报材料、word版可编辑汇总表(U盘拷贝现场报送)和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13日前报至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受理、审核、汇总。逾期及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均不予受理。
(二)立项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程序,按照择优支持、注重实效原则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开展知识产权转让及许可、布局分析、价值评估、导航分析、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贯标、咨询服务、投融资、证券化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四)验收
项目实施期满,市市场监管局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资助。
六、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确事宜,请与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联系(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13室)。
联系人: 王 锐 0531-88871319
刘 鹏 0531-88871078
2. 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项目申报书附件2.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项目申报书.docx
3.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推荐项目汇总表附加3.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培育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