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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2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科发〔2020〕72号)和《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工作指引》(济科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和标准

对国家、省备案和获得市泉城众创空间计划支持的众创空间,入驻企业被新认定为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 家给予众创空间10万元奖补资金。已经撤销备案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在2020年8月25日开展的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排查中由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的建议撤销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二、申报奖补资金的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市泉城众创空间支持计划立项的众创空间。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即:获得市泉城众创空间支持计划立项)三级众创空间中具备两级(含两级)以上资格的众创空间,以最高级别申请。

2.孵化运行绩效良好,有1家(含)以上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

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1)企业注册地、主要研发及办公场所均在拟申报奖补资金的众创空间内,且入驻孵化时间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我市确定的“十大千亿产业”领域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入驻前已经注册成立的企业,入驻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2)企业2019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

3.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严重的科研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请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补,其运营管理主体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各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以最高级别为准)

3.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营业执照

4.培育的高企名单、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

5.培育的高企与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签订的入驻孵化协议

 

四、申报要求

1.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济科发〔2020〕73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于2020年11月6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kjjgxc@jn.shandong.cn)

2.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001号龙奥大厦F805室

3.联系电话:0531-66608805

 

附件:1.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2.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

 

 济南市科技局

2020年10月28日

1.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励申请表.docx

2.济南市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