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次数:次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决定开展我市省级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济南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在济南市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二、资助范围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范围为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
三、资助标准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2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1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四、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2份(附件1);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各2份;
3.申报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非职务发明);
4.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件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纸件材料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由申报人签名(非职务发明)。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材料除签章外均应打印,电子版需按照“申报单位(个人)+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2.收款账户(银行开户)名称与专利权(申报)人名称必须一致,开户行精确到支行。
3. 各区县负责受理、汇总、推荐本辖区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材料,并将有关申报材料、《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文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8月 13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4、省级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doc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