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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济南市“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信部《“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工信厅信管〔2019〕78号)、《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济政办字〔2019〕32号)等文件精神,常态化开展5G应用推广工作,丰富我市“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市“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面向济南市重点行业企业,企业结合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现状,充分采用5G、TSN等新兴网络技术,项目实施有明显成效,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应用示范作用。重点应用方向:5G边缘云EMC、智能工业控制、智能机器人、智能生产辅助系统、智能仓储和厂区物流,工业APP,产线虚拟软件化,无线传感网络、工业机器视觉、虚拟现实/增强现实。

具体条件包括:

1.申报单位应为在济南市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济南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和应用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项目。

4.项目实施地点在济南市内。

5.项目应为已建或在建项目,应具备5G+工业互联网理念,在无线通信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6.项目要有明确、可量化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投入运营后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优化供应链结构等方面有明显成效。

二、支持方式

1.我局将组织电信运营企业、设备商和系统集成方案商等单位与获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供需对接,推进项目实施。

2.我局将对完成预期建设目标且效果突出的试点项目组织行业推广应用,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相关项目。

3.按照相关政策措施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予以扶持。

三、有关说明

1.遵循政府引导推动、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组织申报。

2.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试点项目。

3.申报企业填写《2021年济南市“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1),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胶装,盖公章)及相关文件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称以“企业全名+项目全名”命名)报送至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

4.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2021年济南市“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 杨立  张沛  66602610

邮箱:sgxjwlc@jn.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B325室

附件1:2021年济南市“5G 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1年济南市“5G 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