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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重大科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济科发〔2020〕37号)精神,现启动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形式

采取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济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补助时未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2.2020年11月5日以来,申报企业作为全市第一家企业,首批次购买使用经市科技局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

3.购买使用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须列入济科发202132号文件公布的2020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名单。


四、申报材料

1.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申报企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证明;

5.首购首用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证明;

6.首批次购买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合同复印件;

7.首批次购买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发票复印件;

8.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承诺书;

9.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1.市科技局在官网发布申报通知后,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

2.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提交至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1份),同时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

4.市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并对首购首用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济南市科技局

2021年9月22日

承诺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承诺书.docx

申请表——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