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次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重大科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济科发〔2020〕37号)精神,现启动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形式
采取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在济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补助时未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2.2020年11月5日以来,申报企业作为全市第一家企业,首批次购买使用经市科技局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
3.购买使用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须列入济科发〔2021〕32号文件公布的2020年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名单。
四、申报材料
1.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申报企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证明;
5.首购首用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备案证明;
6.首批次购买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合同复印件;
7.首批次购买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发票复印件;
8.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承诺书;
9.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1.市科技局在官网发布申报通知后,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
2.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提交至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申报材料1份),同时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
4.市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并对首购首用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济南市科技局
2021年9月22日
承诺书——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承诺书.docx
申请表——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政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