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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26    浏览次数:

各相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的通知》要求,我区拟筛选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推荐列为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入围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按照《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及2021年企业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推荐符合条件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进行申报。被推荐企业必须是独立纳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新能源产品,2021年度缴纳地方税收比2020年增长20%以上且税收规模不低于2019年,2021年上缴省级税收增量不低于200万元。

二、提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增量税收奖励申请报告,报告需提供近两年来经济效益、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等相关情况,并附以下证明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

(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高价值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际相关专利机构注册认定数为准);

(四)相关部门出具的单位能耗指标下降率、单位污染物排放量下降率证明材料;

(五)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缴纳地方税收情况,包括按现行财政体制,省与市县共享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

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及相关部门公章。

三、有关要求

请将提报材料、企业申请报告(一式七份)的纸质版,于1月30日下午5:00前报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发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敏,联系电话:88235997,邮箱:gxqkjjfgb@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省发改委关于申报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的通知.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