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威海市2022年度市级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次数:次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南海新区综合执法局:
按照《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威市监发〔2021〕61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威海市2022年度市级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资助;
(二)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贯标)初次认证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专利代理机构等;
(三)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专利评估分析费和保证保险费;
(四)市级专利导航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民调解员在2021年度内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受理并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件(含)以上的。
申报材料:1)《威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资助申报表》(附件1);2)案件调解成功后出具的调解协议(复印件);3)调解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需要本人签字)。
(二)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贯标)初次认证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专利代理机构等(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
申报材料:1)《威海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附件2);2)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企业承诺书,企业需承诺自通过贯标初次认证之日起,连续三年继续推行贯标,否则由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其贯标资助;4)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专利评估分析费和保证保险费(2021年9月13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该项目申报材料已于年初进行了线上提交,此次申报人无需再提交材料。
(四)市级专利导航项目
申报材料::1)《威海市市级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3);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各申报主体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等失信失范企业,记入“信用负面清单台账”,并取消其3年内申报各级专利专项资金资格。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仔细核对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出现重复资助现象或不合格资助项目。纸质版材料经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后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楼702室)。纸件材料一式三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留存一份,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一式一份至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楼702室),电子版(excel)发送至公务邮箱zscqsyfzzx@wh.shandong.cn。
申请人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环翠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5307139
文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8983367
荣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7511933
乳山市市场监管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6665008
高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5629558
经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和知识产权科:5988865
临港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5588961
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8963875
四、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
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审核工作结束后,报市市场监管局研究确定,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向各区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联系人:于大军 联系电话:0631-5806045
电子信箱:zscqsyfzzx@wh.shandong.cn
附件: 1.《威海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资助申报表》
2.《威海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
3.《威海市市级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报表》
4.《2022年市级资助汇总表》(各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填报)
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