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04 浏览次数:次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创新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3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培育库建设工作,决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全市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以及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高企编号为2020年、2021年,近两年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调查方式
1.有意向于2023年或以后年度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认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调查表》(附件2),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附件1)进行自评。
2.2020年、2021年取得高企编号,近两年需重新认定的的高新技术企业,应认真填写《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监测表》(附件3)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自评表》进行自评。
以上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企业纳税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创新部(联系方式见附件5),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类汇总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汇总表》(见附件4),于3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后续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上报摸底情况。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开展调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
2.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对企业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企业情况对照认定办法进行分析,并出具调查审核意见,明确2023年拟申报高企计划、建立重新认定高企监测台帐和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4-2026)。明确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开展帮扶和辅导,为今年及以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3.市科技局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筛选,与各县市区联合开展政策宣讲、申报培训和辅导工作。
申报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黄劲 电话:8538139
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凌飞 电话:6991149
附件: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