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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09    浏览次数:

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及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济南高新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贷款利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中的专利权质押所占份额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保险费资助。企业因贷款发生的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费,按确认发生额的40%予以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三)评估分析资助。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担保费资助。按企业实际支出的50%予以资助,每家企业每申报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并于2022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按期还本付息。

(二)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三)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附件1)。

(三)《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2)。

(四)证明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2.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放款时开具的借款凭证(借据)及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

3.专利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书,评估或价值分析报告,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4.担保合同、担保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5.保险单、保险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6.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7.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8.企业资信优良证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三年的企业查询记录,2020年-2022年)。

9. 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银行出具的证明需要加盖银行公章。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用U盘拷贝即可(文件名称请用单位全称命名,内容包含:1.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一个PDF版;2.excel版的附件3),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20号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负一层

联 系 人:  付欣燕

联系方式:  0531—68792023  

七、其他事宜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联系。

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doc

附件3:2022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xls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