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制造模式创新项目和提报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次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3年度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制造模式创新项目(包括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提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须为我市辖区内注册的单位,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单位不属于《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的受限范围。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由企业自主申报,不重复支持。
(四)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提交基本资料
(一)项目申请单位(企业)是责任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均需签订《企业申报承诺书》。
(二)所有项目申请单位均需填写《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三)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企业公章一致。
(四)申 报 单 位 需 要 按 照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7)填写企业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以及代码。
(五)其他提报材料见相关附件。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原则,项目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请单位的所有申报资料需制作电子版(PDF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在填写有关申报表格文字内容较多时,请自行扩大表格空间,但不得改变表格结构。各种原件资料(含电子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页数较多的,需要加盖骑缝章。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GB_2312。
(三)申报资料不完整,未加盖公章的(含电子版资料)项目不予认定。
(四)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文上报。上报公文应承诺并表述“推荐企业均已通过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安全生产、社会诚信制度审核”。
(五)区县(功能区)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逾期不再受理。
四、咨询电话及邮箱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51705807
制造模式创新项目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
51705721
邮箱:sgxjznzzyzbcyc@jn.shandong.cn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要求
2.制造模式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3.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申报要求
4.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5.企业申报承诺书(模板)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日